為加快湘中地區改革開放的步伐,優化投資環境,促進經濟發展,1998年3月,國務院批準同意在湘潭市設立韶山海關,為正處級機構,隸屬于長沙海關。1998年5月,韶山海關籌建處設立。在海關總署、長沙海關和湘潭市委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經過三年多的努力, 2001年12月27日,在毛主席誕辰108周年之際,韶山海關正式開關,對外辦理海關業務。韶山海關占地17畝,建筑面積11000平方米,業務管轄范圍湘潭、婁底、邵陽三市,是全國海關中唯一不以所在地、而以革命紀念地命名的海關單位。韶山海關關區范圍總面積3.41萬平方公里,總人口約1500萬人,關區擁有進出口權的企業500余家。
韶山海關的基本職能:依照《海關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,對三個地市進出關境的運輸工具、貨物、行李物品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進行監管;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;查緝走私;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。
韶山海關駐湘潭綜合保稅區業務科室:通關科、監管科。通關科職責:負責進出口報關單、備案清單的接單審核和刪改單工作;負責關區間一般貿易貨物歸類差異率、關區加工貿易間內銷貨物歸類差異率、關區內一般貿易貨物商品歸類差異率、關區內加工貿易內銷貨物商品歸類差異率、歸類差錯率、原產地審核差錯率、原產地審核差錯率、無紙化申報率、規范申報正確率;負責物流賬冊、加貿賬冊、設備賬冊等的備案、變更和核銷工作;負責加工貿易合同變更、核銷和核查指令下達工作;負責邊角料、放棄貨物、受災貨物等的核定確認和管理;負責手冊報核、結算及時率。 監管科職責:負責湘潭綜合保稅區查驗、放行等通關環節外勤工作;負責湘潭市轄區物流監控及監管場所管理工作;負責對韶山關區轄區企業進行稽查、加工貿易業務核查、減免稅后續管理工作;負責根據授權辦理本轄區走私違規行政案件;統籌協調韶山海關關區的海關監管業務管理。
領導分工
關長:謝寧
分工:主持全面工作;
副關長:李豫
分工:分管通關科、監管二科、監管三科工作;
副關長:謝湘偉
分工:分管辦公室、綜合科、監管一科、黨建、廉政、工青婦團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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